浅议民主党派在参与公共决策中的利益表达
范永娴
公共决策的产物是公共政策。所谓公共政策,就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决策过程的实质就是政府把社会价值或社会利益加以确定和分配的过程。从利益的视角来看,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各种利益群体把自己的利益要求投入到政策制定系统中,由政策主体依据自身利益的要求,对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因此,公共政策过程的逻辑起点是公众利益诉求向决策中心的输入,即所谓“政策输入”或“利益输入”。
各种利益集团、各个阶级、各个团体、个人都希望政治体系的活动能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愿望。当某个集团或个人提出一项政治要求时,政治过程就开始了,这个过程被称为“利益表达”。在公共决策过程中承担利益传递和利益输入功能的,可以是党派、团体、政府,也可以是个人。它们一方面为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表达提供了正常的、合法的、畅通的渠道,增强了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政治认同感;另一方面,将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导入到政治体系之内,通过科学理性的“过滤”,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丰富的信息,从而实现“民意输入”和“政策输出”的良性互动。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力量,承担着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利益表达和综合功能。现有的政治架构内,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是特定社会阶层和群体进行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之一,而且它们在政策过程中的基本功能就是进行利益表达。民主党派紧紧围绕国家政权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政治过程,进行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其根本目的,主要还是为了推进公共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让决策者能够听到各方面的不同声音,广纳民意,广聚民智,从而使公共决策的质量更高,失误更少。这就像邓小平当年所指出的:共产党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更加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
一、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性
利益表达是利益整合的基础,也是形成公共决策的重要依据。利益表达是政党的一个基本功能,而利益表达是否完整、客观,取决于利益代表性。
江泽民同志说,各民主党派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由来自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及其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用户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他们是为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而在政治上的联合。多年来,民主党派成员主要来源于该党派的历史和传统所形成的特定社会阶层和群体,每个党派相应形成了各自的界别特色。从社会寄出来看,民主党派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党派组织及成员的代表性体现在高层次性上。八个民主党派成员多集中于大中城市、处于社会中上层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对政治问题更加敏感和关注,并善于深入研究和思考,他们的意见建议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2、民主党派组织及成员的代表性体现在超脱性上。民主党派成员不能进入到政治权利的核心,很少受到权力关系的直接影响,从而使他们在参与政治生活、提出意见建议时能够站在比较客观公正的角度。
3、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的代表性体现在代表的直接性上。民主党派成员参与政治生活都是业余的,他们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且在本职工作中处于骨干和组织领导者地位,他们对自己所处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有切身体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代表所在社会阶层和群体。
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决定了他们所代表利益的差别性,其具体利益要求之间可能很不相同,但其反映出的局部利益,作为国家和民族整体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特殊利益,不会超出中共共产党所代表的整体利益的范围。
二、民主党派利益表达途径
利益表达的关键是有关行动者能够获得进行表达的渠道或途径。就民主党派而言,目前已经基本形成的表达渠道主要有 :
1、参政议政渠道
每年“两会”期间,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可以组织和个人名义在“两会”上分别提交团体或个人提案、议案,通过向中共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专题报告和建议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也会将大量的政策诉求输入决策系统。或在平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专题调研报告。
2、政治协商渠道
利用各种高层谈心会、协商会、座谈会,由民主党派领导人向中共高层领导直接反映问题、表达意见。
3、信息渠道
每个党派都有自己的信息平台,各民主党派中央的信息可直接报送中共中央领导,民主党派省级组织的信息可以直接报送中共省委领导和本党派中央组织,同时报送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省政协、省委统战部也都有各自的信息平台(《政协信息》、《统战信息》),各民主党派是这些信息平台的主要报送单位。信息反映的重要问题和好的建议会得到中共党委和政府领导的批示,从而促成问题的解决。
4、为成员维权和服务渠道
针对一些民主党派可以通过自身力量直接解决的具体问题,由民主党派直接与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通过问题的解决使会员利益需求得到满足,或通过为他们服务使其利益矛盾冲突得到疏散。如果不考虑表达的内容是什么,单看这些表达渠道本身的畅通情况,应该说,民主党派的利益表达渠道有制度保障,运作规范,受中共重视,与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或者个人相比,已经比较成熟,也比较畅通,表达之后也能得到及时的反馈和办理。
三、民主党派在利益代表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1、从利益代表者与利益代表对象之间的关系来看
我国各民主党派之间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组织发展范围和分工活动重点,确定了与相关阶层的对应关系,因而有利于较为及时、准确地了解社会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要求和愿望,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群体担当利益表达代言人,向执政党和政府传输区域之间、个体之间、阶层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方面存在的利益结构不合理信息。例如,中国民主建国会作为以经济界人士为主体的政党,在参政过程中提出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待遇问题、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等建议;中国致公党作为“侨党”,提出解决华侨农场归国华侨职工生活待遇等建议;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提出一系列维护台胞和台商合法权益的建议,等等。
2、从利益代表的方式和途径来看
我国的政党制度规定了参政党是与执政党具有平等政治地位的政党组织,本身就有对执政党进行民主监督的职能。多党合作制度还明确了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各种途径、方法,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参政党发表自身意见、建议的措施和手段,这是其他一些社会团体和利益集团所无法比拟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可以通过 “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直接介入利益综合过程和利益转换过程,直接参与政策制定。可见,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是一种组织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利益代表,它能够使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能有的放矢,有序进行,从而不仅可以更充分、民主地反映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愿望,避免了政策制定上的偏差,而且可以缓解、消化“政治参与倾向的迅速增强和民主制度化建设之间的‘时滞效应’可能导致的政治参与的‘膨胀’危机” ,更有利于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3、从利益代表者自身的特点来看
我国八个民主党派现共有成员70多万,其中绝大多数成员是中高级知识分子,他们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和影响,掌握着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往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一方面,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优势和信息优势,对特定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进行更为理性的思考和分析,另一方面,知识分子所特有的社会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使得他们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往往不会局限于各自所联系对象的具体利益,而是会从一般民众的利益出发,为解决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建言献策。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具有双重功能:一是代表其成员和所联系的社会群众的具体利益;二是协助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
由此而言,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民主党派越能够体现他们各自的特色,反映出所代表群体的利益诉求,就越能够使公共决策的形成过程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使公共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公共决策的实施才更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