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为师 ?纪律处分办法是“紧箍咒” 更是“安全网” —— 浅议各民主党派纪律处分办法的出台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到现在走过百年光辉历程,一直注重严明的纪律,每个时期都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不同的纪律制度。由于有了严明的纪律,中国革命的队伍不断壮大,才使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立法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干,有《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配套规定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其他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内部监督法规制度体系;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为支撑的行为规范体系;又有针对执纪监督干部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程序性文件;同时,健全了巡视制度,实行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监督工作运行体系,并且采取了刀刃向内式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翻开各民主党派史,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向、同行,不是无序无纪地走到今天,只是组织结构和履行职责的方式有所不同。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作为民主党派党内的自我完善、自我净化的制度设计,是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民主党派以中国共产党为师,不断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内部监督的成功经验,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在2008年召开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全会上,8个民主党派通过了各自《内部监督条例》,全部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中央监督委员会”,这些机构对实现民主党派党内监督与成员政治作风的净化都起到了制度性的作用。2012年各民主党派又对各自的《内部监督条例》进行了修改。之后,各民主党派省级组织及条件成熟的地市级组织相继成立了监督机构,并结合各地实际,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关于内部监督条例的实施细则》及《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年12月,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后,各民主党派中央分别修订了《内部监督工作条例》和《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这标志着我国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制度机制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及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对权力监察实现了全覆盖,也实现了党内党外纪律约束的“一视同仁”,为民主党派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提供了良好契机。民主党派如何继承优良传统,规范成员行为,呈现优良作风,是新时代参政党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从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和国家政治长远健康发展的需要来看,当前民主政治大发展的良好机遇与民主党派自身发展尚待完善所带来的一系列新挑战之间的矛盾,决定了民主党派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成为必然。
2021年1月,《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纪律处分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后,各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制定出台了民主党派内部的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完善国家监督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新”“三好”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
各民主党派中央纪律处分办法的出台,充分落实了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更好地与新监察体制衔接,是新形势下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重大举措。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及其监督机构在不断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中做好针对成员的小错提醒、警钟长鸣,向实现既教育爱护干部,又将权力关进笼子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可以说,各民主党派的纪律处分办法既是广大民主党派干部的“紧箍咒”,又是“安全网”。
民主党派加强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强纪律建设非朝夕之功,需要久久为功、抓铁留痕。对于刚刚出台的民主党派纪律处分办法,我们必须从学习领会入手,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好自我教育,强化自我约束,增强敬畏意识,防微杜渐,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自觉遵纪守法,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真正使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力争在政治涵养、个人修为、纪律规矩上有新提升,切实增强党内监督在新时代民主党派参政履职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孙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