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关于购买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昆档发〔2017〕4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档案管理,高质量完成档案管理工作,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请有关机构协助完成档案管理工作,经昆明市财政局同意,现将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
(一)项目名称:2021年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E2001“档案服务”
二、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1.50万元。(从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列支)。
三、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
四、工作内容
(一)协助完成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2016-2020年文书档案整理(电子版)工作。
(二)协助完成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2016-2020年文书档案打印、装订纸质档案及纸质目录,档案装盒、装订、上架、标引等工作。
(三)提供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2016-2020年文书档案全套数据备份服务。
(四)为做好我单位文书档案归档整理、数字化加工及档案维护、档案人员学习培训等工作以及档案管理规范化示范工作,推进我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整理、制作文书档案的资质;
(五)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具有从事数字化加工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业人员必须都持有档案专业上岗证和保密培训上岗证;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购买主体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要求,认真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